本公司與南北兄弟藥業投資有限公司簽署在中國大陸地區N11005(口服胰島素)投資協議書。南北兄弟取得該品項於授權地區之研發、使用、 生產、上市、銷售的權利。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長短期營運具有正面的影響 (1)本公司將取得簽約金美金150萬,另依據投資協議書之各項里程金共計美金1050萬,依所約定的條件及雙方同意的時程內完成里程碑方可全數收款。在藥品上市後可依銷售權利金分潤。 (2)本公司將依「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簽約金及里程金收入,此合約對於未來營收貢獻,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每月營收之公告訊息及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各期財務報告公告訊息為主。 █具體目的:拓展本公司口服胰島素之中國市場開發及銷售。
(1)本公司將取得簽約金美金150萬,另依據投資協議書之各項里程金共計美金1050萬,依所約定的條件及雙方同意的時程內完成里程碑方可全數收款。在藥品上市後可依銷售權利金分潤。
(2)本公司將依「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簽約金及里程金收入,此合約對於未來營收貢獻,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每月營收之公告訊息及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各期財務報告公告訊息為主。 █具體目的:拓展本公司口服胰島素之中國市場開發及銷售。